广东珠海挂牌出让1宗地块,总面积: 20752.4平方米

2022-10-13 10:34:52    来源: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10月土地市场还是像往常一样热闹,很多人都想拿到地块开发房产项目,据悉,广东珠海有1宗地块挂牌出让,那么地块具体情况如何,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珠海挂牌出让1宗地块,总面积: 20752.4平方米

经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批准,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珠土储金工2022-33号(交易序号:22142),宗地总面积: 20752.4平方米,宗地坐落: 金湾区定湾十四路北侧、胜利路东侧。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3,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土地级别:四级,投资强度: 12046.8万元/公顷,保证金: 320万元。现状土地条件:该地块“净地”出让,按现状交地,已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场地已基本平整,已达到“净地”标准,受让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拒绝接收土地,不得在土地交付后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


起始价: 1062.52288万元,加价幅度: 10.3762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02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1日10时00分。


备注:


1.上述地块“净地”出让,按现状交地,已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场地已基本平整,已达到“净地”标准,受让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拒绝接收土地,不得在土地交付后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


2.上述地块建筑功能以厂房为主,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3.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金湾区政府签订该用地的《地块项目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提出签订《地块项目监管协议》申请,导致《地块项目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18个月内。


6.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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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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