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是一个适合居住的城市,吸引了很多人在珠海买房,因此珠海房地产行业是十分发达的,这让许多开发商都想在珠海土拍中拿到地块进行房产开发。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为珠自然资储2022-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起来看看吧!
出让地块概况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6002.61平方米,其中商务建筑面积比例≥75%、二类居住建筑面积比例≤25%。
3.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开发公司。
4.上述地块涉及由竞得人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的设施如下:社区用房(1处,建筑面积
80-120平方米)。上述配建设施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万山区管委会,并由万山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万山区管委会。
5.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万山区管委会签订的《珠自然资储2022-03地块项目监管协议》(下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万山区管委会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得人达到转让条件发生转让的,次受让人须承接《监管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
6.上述地块竞得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涉及受让人资格条件限制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7.上述地块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最终以海绵城市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8.上述地块的住宅功能建筑物及不低于计容建筑面积25301.44平方米的商务功能建筑物(普通办公或适用于普通办公设计要求的建筑物不低于建筑面积16100.91平方米)均由竞得人自持,自持年限与该用地出让年限一致。住宅功能建筑物仅限租赁给与竞得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9.上述地块不高于计容建筑面积9200.53平方米的商务功能建筑物(需为普通办公或适用于普通办公设计要求的建筑物)在竞得人完成《监管协议》对应年份贡献承诺且经万山区管委会书面同意后,方可出售予竞得人的关联企业。